关于开展科技城青年科技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工作的通知(团绵联发〔2015〕3号)
2015-04-08 14:46:22 点击:
团绵联发〔2015〕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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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科技城青年科技人才公寓
租赁申请工作的通知
涪城区、游仙区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市级有关部门,各创业项目单位:
为激发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,优化我市创新创业环境,更好服务人才强市战略和科技城人才创新汇聚地建设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《绵阳科技城青年科技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绵府办发[2013]56号,以下简称“管理办法”,见附件1),现就开展青年科技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在绵阳科技城规划范围内注册成立的创业项目单位,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1.创业项目应符合绵阳产业发展政策、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、市场前景看好、无知识产权纠纷。属“2+
2.单位法人或主要创业人员为近5年内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,且在绵阳科技城规划范围内无住房。(注:主要创业人员指企业的发起人、股东、高层管理者、核心技术骨干等。)
3.单位为
二、申报数量
符合申请条件的每个创业项目单位的法人及主要创业人员中,在科技城规划范围内无住房的近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5人以下的,可申请租赁人才公寓1套;6-10人的,可申请租赁人才公寓2套;11—20人的,可申请租赁人才公寓不超过4套;21人以上的,可申请租赁人才公寓不超过5套。
三、申报时间
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开始,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单位可向项目落户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,项目落户地人社部门汇总审核后,每月20日至25日同时报市人社局和团市委。
四、申报材料
申报时,创业项目单位除填写提交《绵阳科技城青年科技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》(见附件2)外,还须提交以下资料:
1.在绵阳科技城规划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(审核原件并收复印件1份);
2.税务登记证、近期纳税(免税)证明(审核原件并收复印件1份);
3.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身份证(户口证明)、普通高校毕业证(审核收取复印件各1份);
4.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劳动合同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(审核原件并收复印件各1份);
5.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在绵阳科技城规划范围内无住房的承诺书(见附件3)(审核收取原件)。
五、申报程序
1.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单位向创业项目落户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,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;
2.创业项目落户地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并签署意见,同时报市人社局和团市委汇总初核;
3.团市委在收到各地人社部门报送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意见;并在5个工作日内,会同市人才办、市人社局、市科技局进行集体认定;
4.认定结果在团市委网站公示5天,无投诉视为通过认定;如有投诉等情况发生,团市委组织核实后再行认定;
5.团市委为通过认定的创业项目单位出具租赁人才公寓认定书(附件4);
6.人才公寓产权单位根据团市委出具的租赁人才公寓认定书,按照认定时间先后就近安排人才公寓给创业项目单位。在5个工作日内,人才公寓产权单位、创业项目落户地人社部门和创业项目单位三方签订《绵阳科技城青年科技创业人才公寓租赁协议》(简称《租赁协议》),并发放人才公寓钥匙,人才公寓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。
六、租金优惠
人才公寓共500套(其中:经开区塘汛镇片区300套,分为一室一厅和二室一厅,已具备入住条件;科创区教育园片区200套,均为二室一厅,将于2015年7月左右入住)。实行租金优惠,创业项目单位租赁的人才公寓租金,按周边同类房屋租金标准,第一年免收租金、第二年收取50%租金、第三年收取全额租金。
为便于管理,原则上,同一个公司申请的人才公寓应集中在同一个片区;确需在不同片区租住的,应提供申请理由和相关证明资料。申请科创区教育园片区公寓的,可先行申请,待公寓具备入住条件时即安排入住。
七、有关要求
1.在租住期限内,创业项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终止《租赁协议》:
(1)申请时弄虚作假的;
(2)转租、转借或改变住房用途的;
(3)违反《租赁协议》的;
(4)需要终止租赁的其他情况。
申请时弄虚作假的,由租赁认定部门认定;其他情形由人才公寓产权单位认定。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,在再次申请租赁人才公寓时给予限制申请处理。
2.广泛宣传,积极动员。科技城规划范围内的各管理服务单位,特别是园区孵化中心、创业服务中心,要主动公开相关信息,通过各个渠道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公寓租赁申请的宣传力度,做到辖区范围内的创业项目单位和广大创业青年“全覆盖”;同时,要主动服务,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工作,动员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单位积极申报。
3.充分调研,严格审查。要主动开展对辖区内符合条件创业项目单位的摸底工作,掌握基础情况,及时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,更好反映各类各层次青年科技人才的需求;同时,要把好关口,严格审查申报单位呈报资料,多渠道调查了解申报单位相关情况,确保认定结果真实、准确,社会各界认同。
4.提高效率,扎实推进。要主动加强沟通,让申报单位完全了解申报要求,确保提交的申请资料完备、填写内容准确;要严格按照审核时间流程开展工作,确定专人负责,提高办事效率,为青年科技人才提供优良服务。
下载网址:http://mygqt.org.cn/
附件:1.绵阳科技城青年科技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(试行)
2.绵阳科技城青年科技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;http://mygqt.org.cn/uploadfile/2015/0408/20150408024935572.doc
3.个人无住房承诺书;http://mygqt.org.cn/uploadfile/2015/0408/20150408024935930.doc
4.绵阳科技城青年科技人才公寓租赁资格认定书
http://mygqt.org.cn/uploadfile/2015/0408/20150408024935260.doc
绵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共青团绵阳市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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