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申报的科技城青年科技人才公寓租赁认定结果公示
2015-12-02 09:40:24 点击:
根据团绵联发〔2015〕3号文件,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严格把关、资格审查、申报材料审核、集体会审等环节。认定四川中科融创科技有限公司、四川帕特纳科技有限公司、绵阳市阳扬科技有限公司、四川尚云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科技城青年科技人才公寓租赁条件。
现对科技城青年科技人才公寓租赁认定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从即日起到12月6日,欢迎广大群众参与并监督。
监督举报电话:2226432
共青团绵阳市委
2015年12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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